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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倚天同人】今生逍芙(五)
2.为什么年轻人一定要去大城市奋斗?
【倚天同人】今生逍芙(五)
今生逍芙(四) /p/69eac9f730a7
文/碧鲜
纪晓芙的动作很快,只是抬肘往后狠狠一撞,刚巧撞到杀手的软肋上。杨逍则是同时掏枪抬手开枪。杀手愣了片刻,匕刃略偏开了纪晓芙的脖子分毫。就这么些许空档,杨逍的子弹正好打在他的手上,匕首当即落地。
众人一拥而上,绑的绑,拷的拷。杨逍却是冲到纪晓芙旁边,想要扶起她,手却颤抖着,什么都抓不住。
有人抢在他面前握住纪晓芙的手:“晓芙,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被人劫持?”殷梨亭转头看杨逍,声声质问:“你们警队就是这么保护市民的?你刚才开枪,有没有考虑会伤到人?”
杨逍目光一沉,纪晓芙倒是先开口:“殷律师,你不是陪我姐姐去准备晚上的宴会吗?”
殷梨亭脸色顿时有些尴尬:“我想,先陪你……”
一辆宾利开了过来,后座下来一名衣着干练时尚的女子,急匆匆往这边走来:“晓芙,你又闯什么祸了?”
丁敏君?她是晓芙的姐姐?杨逍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混乱。张无忌走来,拦在丁敏君面前:“丁**,令妹刚刚被人劫持,我们警员及时处置,令妹没有受伤。”
“没受伤就好。”丁敏君转向殷梨亭,“六哥,你还要陪我去选衣服,快来不及了。”
殷梨亭看了纪晓芙一眼:“我想,你妹妹不是……”
“殷律师,忘了给你介绍,这是我朋友,杨逍。”纪晓芙站到杨逍身边,笑着介绍,“今天他陪我去张sir的寿宴。”
杨逍脑筋转得极快,当下将前因后果明白得七七八八。他平时对这种豪门八卦极不感兴趣,但是,纪晓芙的话,他自然不会反对。
殷梨亭目光中的失望,怎么都掩盖不住。杨逍看着他被丁敏君拖上车,心里的暗爽,恰似困倦不已时旁人递来的枕头。
幸好,那边现场已经清理得差不多,纪晓芙也要回警局录口供。她坐在杨逍的车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不好意思,杨先生,拿你当一次挡箭牌。”
杨逍说:“叫我杨逍。”
纪晓芙微皱眉,目光略有疑惑。杨逍转头看她,重复了一遍:“晓芙,叫我杨逍,不要叫什么杨先生。”
纪晓芙低头笑了笑,没有说话。车里有些暧昧难言的氛围。杨逍道:“以后遇到危险,不要逞能。这种事交给我们男人做比较在行。”说完倒是一愣,这番话,依稀前世也曾讲过。
“这些事没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做。”纪晓芙回答得与前世一模一样,只少了一些倔强,多了一点顽皮,“不过,还是要谢谢杨sir你配合得好。”
杨逍看着她无所谓的笑,微微一笑,回头专心开车。从警局做完口供出来,天也黑得差不多了。杨逍倒是很想陪纪晓芙去张三丰的寿宴,但是万一人家只是个借口呢?他总不能像上辈子一样,把人抢了就跑。
上辈子的自己,就是个情商白痴。
纪晓芙走来,站定在他面前:“有空吗?陪我去选衣服化妆。”
还真要去?杨逍看着路灯下的她,记忆中的坚强柔美丝毫未曾改变。他郑重点头:“好。”
两个人赶到张三丰在半山上的别墅时,门前早已车水龙马。张三丰的寿宴,港城警政商的要员都上门恭贺。透过落地窗,杨逍看见客厅里衣香鬓影,灯红酒绿。刚一下车,杨逍便扭扭脖子耸耸肩,极其不习惯这身打扮。
纪晓芙轻声问:“不喜欢?”
杨逍“嗯”一声,不出所料地听见了纪晓芙的回应:“我也是。”
她挑的是一件粉红色长裙,领口交叉,在杨逍看来,与峨眉派的服色有几分相似。脸上淡施脂粉,清雅如出水芙蓉。
两个人先是与张无忌打个招呼。张无忌笑着说:“杨sir,今天就麻烦你照顾下丁**。”
杨逍一愣,丁?丁**?
纪晓芙说:“丁晓芙,有什么问题吗?”
难怪老保安说是“丁**”救了自己,原来此丁非彼丁。杨逍如释重负,总算弄清楚事情。他笑笑:“我以为你姓纪。”
哪知纪晓芙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本来姓纪?”
这下轮到杨逍瞠目结舌。天下的姓氏百八十个,总不能说些怪力乱神的话,听起来就好假。
他镇定地拿了一杯鸡尾酒放在纪晓芙手里:“我是警察,当然知道。”
“哦。”纪晓芙笑,“我以为……”却没说原因, 只是轻轻摇头。
杨逍当然利用职权查找过“纪晓芙”,找出的不是几岁稚子,就是七老八十的阿姨。没曾想,是晓芙今生换了名字。上天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
两人不算什么大人物,用不着到张三丰面前凑趣讨好,只站客厅角落里,看人群来往,欢笑连天。杨逍一双眼只落在纪晓芙脸上,贪看不够。
“那是……”纪晓芙眉尖微皱,“赵敏?”
杨逍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见了汝阳王的女公子赵敏,正和张无忌聊天,笑语殷殷的模样。周芷若在一旁不远,不时将目光落在两人身上。
虽然是警界大佬的寿宴,道上的不能不给面子。汝阳王的女儿,听说也是一把好手。不过听说,汝阳王一子一女,为着继承权在明争暗斗。现世的争斗,比前世精彩不少。
好吧,杨逍捏捏眉心。如果赵敏和前生一样,为了爱情抛弃家族,他杨逍……前世没反对,今生没立场反对。只是,周姑娘又要受委屈了。
殷梨亭虽然陪在丁敏君身边,不时往这边投来深究的目光。杨逍心底不快,拉着纪晓芙的手:“出去透透气。”
走到花园里,淡淡的桂花香扑鼻而来。夜空静宁,连天空里的星星都若隐若现。杨逍坐在角落的木椅上,抬头看星空。物是人非,曾经相遇的人,兜兜转转又遇到一起,连星星都不曾变化。
“你也喜欢看星星?”纪晓芙看杨逍,一双美目比任何一颗星都亮。
杨逍点头:“对。”
纪晓芙幽幽叹了一口气:“我好像,一直在找一个人,能陪我看星星。只是……”突然觉得这样将心事说给不太熟的朋友听,不太好,便住了口。
连串的话,在杨逍心口徘徊。他愿做陪她一生一世看星星的人,只是,她知道吗?她愿意吗?
两个人静静坐着,若不是有人打了岔……杨逍很不爽地看暗处看了一眼,打扰杨左使谈恋爱该当何罪?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说话的居然是丁敏君,气急败坏的口吻,与白天见到的冷静干练大相径庭。
为什么年轻人一定要去大城市奋斗?
他的人生很凄凉,还有他的歌。你听一听,再去查下他的经历,好难过,不过他很有作为。王杰表示,过去唱过的歌曲,每一首歌都有一个故事
这是《安妮》的故事:初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美好而纯洁的。而对于王杰,也许只有安妮才是他最初的梦想与最好的归宿。这个美丽的混血儿带给王杰的是少年时最纯真的感情和一生最深的眷恋。因为残缺,因为不忍,他们的爱情看上去就好像多了一些色彩,如果说有哪一段感情还值得如今王杰去回味的话,我相信,安妮,这个名字,会是唯一也是永远的留在王杰的记忆里……
那是一个热闹的学校期末舞会。女孩子们为晚上该穿哪一件漂亮衣服而喋喋不休,男孩子为今晚该如何邀得漂亮女孩而暗自思量。每个人的心都被希望的灯火点亮,熊熊燃烧着。
男孩也不例外。
他才十五岁,对自己虽然没什么自信、对女孩也未必有太大的好奇,但这毕竟是他生命中的每一个舞会,想不快乐都很困难。
当第一首布鲁斯轻轻响起,人群中轻爆出欣喜的嘈杂声。舞场中开始有成双入对的男女同学,他还在为怎么开口邀舞而发呆。
这是他生命里第一个舞伴啊,他可不愿意将就。想到这儿他的心中立即充满一种骄傲感——他一定要请整个舞会里最漂亮的女孩跳舞!
男孩用发亮的眼睛打量全场。起初他被一种失望的情绪啮咬着:为什么没有一个漂亮女孩愿等他来邀请?
抱怨的心情还带点自暴自弃——从小,他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孩子,既没有继承父亲的高大英挺,也没有遗传母亲的秀致和美貌、成熟不特别出色,连打架也打不过人家,和大他几岁的哥哥比起来,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丑小鸭。
哥哥疼他,他却对哥哥有难以言喻的排斥感——因为哥哥的英俊,聪慧与挺秀,对他的威胁太大了。如果哥哥的光芒像阳光,那么他的光只不过是一盏路灯!
就在准备离去的那一刹那,他在另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找到一张美得令他不住惊叹的脸庞!
男孩满怀兴奋地走过去,轻声问候:你愿不愿意陪我跳这支舞?
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摇摇头,笑了。
被拒绝的滋味相当不好受。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就此放弃。“是因为你不会跳这支舞吗?”
女孩看似尴尬的点点头。
他于是耐心地在女孩身旁坐了下来。
女孩告诉他,他叫安妮,她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则来自法国,念的是另一个分校,也是寄宿生。
她的头发与眼珠,都是威士忌酒一样的琥珀色,雪白的双颊上有淡淡的小雀斑。轮廓很深,却让人感觉好温柔,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油画中的少女。
吉鲁巴结束是扭扭,女孩不等他开口,微笑说道,“还是再等下一首吧。”神情里似乎也有失望的落寞。“我可以教你吗。”他提议,哥哥为了他的第一次舞会,曾经私下传授不少舞艺给他。“不,我学不会的,不可能的。”安妮用轻柔的英语怯怯说着。
终于,好几首快节奏的歌曲播放完了。“田园西华尔兹”的抒情节奏悠悠扬起。
安妮这才对他点点头,站起身子。
他羞怯地伸出右手扶他的腰,淹不住心里的紧张与兴奋。毕竟,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舞伴啊。
几秒钟之后,他发觉不太对了。
踩起舞步。安妮竟然一跛一跛!她的肩膀吃力的一抬一掀。却还是维持着倾斜的角度!脸色的肌肉因为太用力气,全拉紧了。她的美丽在她站起身后全褪了颜色。
他还能很清楚地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
原来,安妮是个小儿麻痹症的女孩,她刚才并没有告诉他呀,她端正坐在椅子上,牛仔裤把缺陷藏得那么好,因而他一点也没发觉。
这就是他第一支舞吗?怎么可以这么狼狈!他实在无法掩饰脸上的懊丧神情。甚至,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他的同班同学,甚至还故意带着女伴跳过来,大笑拍她的肩,用英语说:“这个你也要!”
要不是在舞会中,他一定马上出拳打得他鼻青脸肿。但是,虽然他汉有办法忍受别人嘲笑安妮的缺陷,内心却也纠结着种种矛盾,他没必要陪安妮这样献丑下去,成为众人有笑柄!
安妮也很大方,一跛一跛地回到原座。他不知道有没有看错,安妮的脸上尽管仍挂着微笑,眼眶里却有晶莹的泪光闪烁。
趁者人潮舞兴方酣,他悄悄离开了舞会,夜晚的风吹得他好冷!他的心里一半是难堪一半是惭愧、惭愧的是,他也没有比别人强多少,他敢把安妮的缺陷当耻辱的印记。
爱上一个人,往往就在一刹那间。
一秒钟的感动或许腾过许多年的年的相处。
没过多久,在安愿日学校的大里拜里,他第二次见到了安妮。
似乎是对自己那天晚上的怠慢感到抱歉,做完礼拜后他便走向前去。
“真不好意思……那天,我有点头痛,没陪你把舞跳完……”
“没关系,我不介意。”
安妮依旧温柔地笑着,毫无芥蒂地模样。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太多类似的嘲蔑与轻蔑,如果她想和“正常人”同样地生活,她就必须装做不在意。
不久,谁也没有想到,安妮竟成了他的初恋对象。
约会先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他念的学校虽然没有禁止男子学生交往,但是他还是不想让别人知道。
他确实喜欢安妮,喜欢她的大方、热情,喜欢他比蜂蜜还甜蜜的微笑。可是……安妮外表的残缺,仍然是他难以挥却的心头阴影。
每个人在十六岁以前,渴望追求的都是“完美”的爱情,不是吗?因为太年轻,看不透躯壳里包裹的那颗心,只好把完美定义在外表上,知道事实的时候,过去已经是无可追悔的遗迹。
恋爱还是在百般挣扎中继续,爱上一个人,有时候确实不需要辩证,也不需要经过置疑的过程。
他带安妮浅水湾看落日,在太平山看灯火,她喜欢听他唱歌,他也把所有的苦闷、所有的哀怨向他倾吐,她说,她希望有一天他能成为中国人的巨星,他一直记住这句话。
可是,天底下却没有不说再见的恋爱。
毕业后,安妮满脸忧郁的告诉他:她要跟母亲回法国,因为父母决定离婚,她暂时跟母亲。
他很心急,担心这一择别再没有见面的机会,问她,该怎么办?
“一年之后,这一天,我一定会回到香港来,就在这里和你见面,浅水湾的夕阳是我们的证人。”
他和她击手为盟,希望一年的时间就快过去。那时候也一定已经比现在大得多了,大概会有权力主宰自己的生活。
一年悠悠过去了。
他还清楚地记得安妮临别依依时那张颜色洁白的脸庞,一切仿如昨日,可是安妮没有回来,他在浅水湾等了一整天。
从日出等到日落,等到海面上泛起银白色的粼光,等到月升中天。无奈而愤怒地回到住处,才发现一张粉蓝的卡片。
是安妮寄来的,她说他没有忘记他们的约定。可是,天不从人愿,她现在和父亲一起住在美国,没有办法赶来……
他愤怒地撕碎了信。他知道,他的初恋结束了。
这个时候,他也还穷得两袖清风,甚至还不知道下一餐在那里找。怎么有可能远赴美国找回他的爱人!
不久,他就离开了香港,到台湾后开始另一阶段的贫困生活。
二十岁的时候,再度回到香港和旧日同窗在意外中碰了面,他才又听到安妮的消息。
她死了。他们说,她出车祸死了。在美国,她和朋友一起坐敞蓬车出游,开车的人喝醉酒,撞到路旁的大树,安妮从车上摔了下来,后脑壳破裂当场死亡。
全车的人都没事,只有她死了,你不知道这件事吗?他们惊讶地看着他。
他的心灵抽搐着,他真的不知道。
再次回来,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他已经被人生摧折过,经历不少风吹雨打,在这期间他曾有过新的女朋友,也结了婚、生了孩子,然后老婆不声不想地跑了,然后……
每一件事都令他忏悔痛哭,懊恼自己不能为初恋守住心灵的贞洁,后悔自己曾因为她的残缺感到尴尬,曾经因而给她闷气受罪……
安妮或许是他这一辈子里,最诚心诚意爱他的女人,他最纯白的初恋。
他发誓,总有一天,要为她唱出最洪亮的声音来。
他曾经也说过《今生无悔》这首歌最能表达他的一生在演唱会上,还唱哭了
第一任妻子(节选自《王杰 他一个人》)
第一任妻子:对于自己最早的妻子,王杰心里是矛盾的,18岁的爱情,18岁的婚姻,留给了曾经的王杰太多的责任与太多的无奈,生活对王杰是无情的,生活对于王杰又是恩惠的,这个女人,留给了王杰唯一的女儿也留给了王杰永远的无奈与愧疚,这只是一段已经逝去的故事,这只是一段已经模糊的记忆……
她的背影
那一年王杰住在社子,还讲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广东腔国语,还会把虾仁蛋炒饭念成杀人蛋炒饭,一无所有,只有年轻和干劲。
每星期一三五教跆拳道,二四六当溜冰教练,偶尔也在夜晚推摊子和警察赛跑。为一日三餐奔忙的剩余,才用来喂饱自己的灵魂。他写歌,幻想有一天能不再为生活奔忙。总觉得日子还很长。因此,尽管寂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悲伤。
谁知道那个长发的女孩,他后来短暂的妻子,酿造了一场暴风雨。
真正注意起她来,是在他工作的冰宫里。在干冰制造出来的氤氲雾气和虹光闪烁的霓彩光芒掩照下,他模模糊糊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脸庞,纤细的腰身裹在血红的套装中,他的心忽而抽动了一下。
她也有意无意地以微笑回应他。
教课的钟点结束后,他收拾衣物时,她也在整装。
“你是新来的教练?”他看到她漂亮的滑冰姿势。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点头。
“你——住哪里?”他问起。
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里独自回家恐怕不太安全。
一向不善于开口的他,心里有了怜惜之意。
“社子。”女孩终于启口了。
“真巧,我也是。”
“真巧。”女孩笑了。“我住社子不算巧,我来这儿上班遇到你,才是巧。”
怎么说呢,一头雾水的反而是他。
红哀女孩笑着说,他分明就住在她家隔壁,怎么那么健忘?她是他隔壁楼下餐厅老板的女儿。
他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似曾相识。自己素来有旁若无人的沉思习惯,从前没特别注意她也不值得奇怪。
第二天,她又来了。下班后也是匆匆说再见便独自走开。
他依旧慢慢收拾东西,下楼,当走出电梯时,忽而听见防火巷的安全门旁有男女争吵的声音,似乎还很激烈。他忍不住走近偷瞄了一眼。
是她!她和一群平常就在西门町游荡的小混混争论着,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剑拔穹张地对立。冲突仿佛一触即发,而她显得势单力簿。
他不由得屏住呼吸。他只关心她的安危,因而没细听他们争吵的内容。
不久,其中一个威武有力的男人开始动粗,伸手揪住女孩的长发!
一股血气自然而然地往头上冲,他再也按捺不住,不管对方有多少人,马上便现身挥拳出去。
揪女孩头发的男人冷不防身后有人,跌了一跤。女孩乘机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下子他才算清楚,方才围住女孩的男人总共有6个,全都包围过来!
一场硬碰硬的肉搏战!他拿出教跆拳的功夫硬拼,但还是挨了好几拳,鼻血汩汩流着。可是打架的时候哪里会觉得痛?
6个人看他的架势是要拼得你死我活,不久便散了,留下一脸青紫的他,一瘸一拐地在黑夜中踽踽独行着。暗暗嘲笑自己,到底是行侠仗义还是多管闲事?
这么清秀的女孩子,怎么跟一群不入流的混混吵起架来?未免太不协调了。
那个晚上,他带着满心的疑问和一身的皮肉之伤入眠。没想到,第二天还有更多的风波等着他。
第二天是下午的课。教课时,冰宫里就有其他教练来通风报信:下头有黑压压的一群人,叫嚣着要找你!
他还是若无其事地默默教完了课。本来不想再打这种无谓的硬仗,但有人告诉他,那个新来的女孩子夹在他们中间,好像被架住了。那些人都穿着黑夹克,衣服里一定藏着家伙!
他不敢掉以轻心。一个朋友悄悄递过来一把油亮的武士刀:“你也藏在衣服里吧,以备不时之需。”
从另一头的楼梯下去,果然看见一群人满脸凶气地盯着电梯瞧,大概算准了他会搭电梯下来,要将他杀个措手不及,血流当场。
仔细瞄搜,女孩果然被架在两个男人中间。哭肿了眼睛,哆嗦着唇,一脸孤独无助,两颊似乎也被打得红肿。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来气,也不怕敌众我寡。他深吸了一口气,便扬扬挥出武士刀来,向女孩冲过去!
他抓住女孩冰冷的手,大叫,“跟我走!”远近响起了警哨的声音。他心想这下不妙,暂时躲得了仇家,恐怕躲不了警察。
没命地跑到停摩托车的地方,要女孩抱紧他的腰,发动引擎,死命飞驰,直到确定后无追兵才停下来。
当晚也不敢回到住处。身上钞票搜一搜,还勉强够住几天旅馆。女孩也不敢回家,怕有人寻仇。
老实说,怎么碰上这场祸他都不清楚。在此之前,甚至连女孩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怎么会认识那些人?”
女孩不说话,只是摇头,哭,他便作罢,他没有追问的习惯。
他一边打零工,一边换旅馆,过了好几个月的流亡生涯。
两个月以后,她有了他的孩子。
19岁的他很吃惊。从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一个孩子的爸爸。女孩更年轻,还不到16岁吧,还是依偎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纪。
懵懂的人生中恍惚多了一份希望。想想自己该给女孩一点承诺吧。
他提议,结婚。
女孩没有拒绝,默默地接受他的提议。北风吹进租来的简陋的房子里,两个人冷得发抖,但他眼中燃起了光亮。
总该有庆祝仪式。可是日子实在太清苦,而他们都是早已失去了家的孩子,不知道怎么开始建立一个家。
掏光身上口袋也只有10元钱。他皱眉头苦笑了一下,没关系,看我的。
在街上晃了一圈回来,买了两瓶养乐多和一块海绵蛋糕。他们为自己举行了婚礼。
以为星星听到了誓言,月亮见证了盟约。以为虽然黯淡贫苦,但日子终有大放光明的一天。
他以为女孩也是这么想的。
女孩的肚子一天比一天明显,他想,她毕竟是需要有人照料的。于是放弃原本一人在外流浪的生活,把她带回自己失落了很久的家,肯请生疏好久的家人收留。
女孩怀孕6个月的时候,他决定当兵去。因为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看不见未来在哪里,当兵起码能赚个温饱,薪水稍微可贴补家用。
他当了兵被分发到金门。当时金门联络不便。夜雾茫茫,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到台湾,但心里反而被绝望激起无数的愿望。他想着未出世的孩子,鼓励自己。
小岛上接收不到任何讯息。撕着日历过日子,好不容易盼到了回家的一天!或者有温暖的双臂欢迎他回家吧,漫长的归途中,他不断做着美丽的梦。
近乡情怯的他终于看到自己的孩子了。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娃儿,刚从保湿箱里抱出来,据说是他离开的第二天,中秋节,就生下来的,6个月的早产儿。
眉眼依稀像他。在孩子哭泣的脸上他看见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希望。刚满20岁的他两手忍不住颤抖着。孩子的母亲呢?
第二天她就走了,没有回来看过孩子,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只把孩子留给他。
他的孩子一出生就注定没有母亲了。
不久以后,他再次请了假回来,和当初替孩子接生的妇产科医生碰个正着。医生还记得他这个人,却不知道发生的事,遇到他后不忘数落:
“你们年轻人做事真不小心,从来不顾虑后果。你知道吗?如果你太太再拿掉这个孩子,恐怕从此就不能生了。”
他来不及解释什么,只有愣着一张脸听训。
“她都拿过3次孩子了,你们也真狠心!”
他终于知道了她的过去。他才认识她8个月,原来有人跟她的缘分更深。她走了,但他到底难以心平气和。
她让他连嘲笑自己的力气都没有。
无论如何,她没有再出现过。十多年弹指间流逝。
有时候他想,自己还是该心存感激的:她给他一个孩子。让他在漫漫长夜中看见一点点光亮。
也就是说,王杰有过三段婚姻,却没有一个美满
题记:人类不是情深义重的动物。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流的泪、做出的同情姿态,只是生而为人必须交的税而已。——夏目漱石《我是猫》
(0)
近期的两个热点事件,前有深圳抢车位,后有唐山打人。后者已霸屏多日,事件无需赘述。
认真对比两个事件,不仅可以一窥国人的价值取向,还可以洞见我们的未来。
价值取向有两点,千百年来一脉相承:一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二是中国人更愿意同情弱者(此处不含任何褒贬)。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我们的未来在哪里?为什么年轻人一定要去大城市奋斗?
(1)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高
这两起事件,看似偶然,但也能折射出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区别: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高。
深圳劳斯莱斯车主和宾利车主,就算因为利益冲突争吵,飙了几句狠话,但也没有动手,而是选择了一起躺板板。反观唐山事件,人家几个女孩子没招谁惹谁,完全是无妄之灾。文明程度孰高孰低,不言自明。
你可能说这是偶发事件,各种后果都有可能发生。不是的!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的老祖宗早说过类似的话,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比马克思说的更直白。
什么意思?
人是社会性动物。你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经过的事,见过的人,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在北上广深那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全中国乃至世界的精英汇集在那里,你不得不承认,人的眼界见识,胸怀格局,天然比小地方的人高出一截,自然文明程度更高。一事当前,人们会首先以利弊作为考量前提,而不会动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完全不顾后果的。
另外,在中国,那啥的铁拳会优先照顾文明程度较高的地区,因为那是中国的基本盘。
铁拳之下,野蛮人也会变成文明人,因为野蛮的成本很高。
信不信由你!
(2)大城市的商业生态更成熟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文明社会,农业文明的典型特征,就是熟人社会。我这样说,没有任何鄙视农业文明的意思,事实上中国发达的农业文明,在历史上2000多年的时间里,是世界上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中国是在清朝的中晚期才渐渐落后于世界,才逐渐落后于西方的工业文明。
近代中国的落后,在于历史是有巨大惯性的,我们卡在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进的过程中。正是这种卡卡扭扭,造成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区别:大城市已经完成了这种转型,商业生态更加成熟,而小城市还卡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很多表面上看高楼林立的城市,其实还生活在农业社会里。
这种区别一言以蔽之就是:大城市是陌生人社会,凭本事;小地方是熟人社会,靠关系。打个比方,大城市是大海,小城市是小河沟。大海能养大鱼,小河沟小鱼吃虾米。
唐山这个城市,本来并不小,据说在河北省 GDP排名一直在前三甲。但唐山有一个问题,就是它是一个资源型城市。除了钢铁,还有很多矿产品。这就很容易造成一个问题:所有利益都是围绕争夺资源展开的。简单说就是抢到就是赚到,除了搞关系,没有任何技术含量。这就很容易形成各种利益勾兑,各种爆发户,社会哥横行。
在信奉钱能搞定一切,毫无法治观念的商业生态下,你能说,唐山事件是偶然的吗?
你是想长成一条大鱼,还是小虾米?
还用问吗?
(3)大城市才有未来
因为文明程度更高,商业生态更成熟,所以对年轻人而言,大城市才有未来。
不要怀疑中国会从发展中国家变成发达国家,而城市化,是所有发达国家的必由之路或者说最终归宿。
幂律分布,一直在暗搓搓地主导着这个世界。城市化,是不可逆的。
未来的中国,一定会形成除北上广深杭等一线城市外,强二线以武汉、郑州、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大城市群。那里,才是年轻人的未来,也是中国的未来。
当然,中国这么大,又有优越的社会制度,任何地方都可以活。但如果无爹可拼,有刚好还很年轻,大城市,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4)我们的同情很廉价
唐山事件发生后,引发全网愤怒,很正常。说实话我也气得牙根发痒,恨不得把这些人渣千刀万剐,给后面的人渣打个样。但中国毕竟是法治社会,感情不能代替法律,那几个人渣,自有法律去惩处。
但说实话,我们的同情其实很廉价。
就像夏目漱石在《我是猫》中所说:"人类不是情深义重的动物。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流的泪、做出的同情姿态,只是生而为人必须交的税而已"。话虽然很刻薄,但可能是实话。
唐山事件,只是因为被偶尔曝光,才引发关注,试想一下,如果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呢?而且,这样的事件,还会不断上演。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这次事件之所以引发一边倒的舆情,说到底,是我们每个人有深深的不安全感。毕竟,任何时候,安全感都是第一位的,安全感不来,其他的"感"都不会来。
安全感来自哪里?来自安全的环境,来自自身的强大。大城市,环境更安全;大城市,让你自己变得更强大。
那里,是一片大海;
那里,海阔凭鱼跃!
今天关于“宾利扭扭车”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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