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市场怎么开_开通二手车交易系统要钱吗
1.二手车交易需要哪些手续
2.二手车交易市场怎样申请服务站
3.二手车交易税税率是多少?买二手车还要交购置税吗?
二手车交易流程:
1、查验证照:
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二手车交易两方或另外的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委托证明书二手车是个人的,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购车原始发票或者上次交易的二手车销。交易需要双方签《二手车交易合同》。
2、审核车辆:
审核车牌号码、发动机钢印号以及车架上钢印号真实有效。
3、鉴定评估: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这些属于国有资产的车辆需要准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出示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书。
4、交易开票:
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二手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完成交易的车辆,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收交易管理服务费。
5、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手车交易双方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等手续在车籍所在地公安车辆管理所准备过户、转籍等注册变更手续。
6、购买二手车时,购车者应该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处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该到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没有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法规处理。
7、《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改变:
营运性车辆凭新办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管理的交通运管部门做《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的变更。
8、保险变更:
凭借《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正本,到保险公司做车辆保险投保人的变更手续。
买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1、政策
买车前,首先要对二手车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比如限迁政策、汽车排放政策、小客车指标政策等。限迁政策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二手车不允许迁入大气污染防治严重的重点区域,但除此以外的区域没有限制。
排放政策与二手车的使用寿命有关,即使强制报废政策被取消,但低排放标准的车依然要面临大范围限行要求,最终仍然不得不报废。
2、购买渠道
通常来说,正规的二手渠道更有保障。从前人们倾向在线下二手市场交易,而如今线上交易也已经成为了二手车交易的主流模式之一,比如人人车、瓜子二手车等平台。无论线上线下,只要是正规渠道,即便后续涉及到一些问题,也能更为顺利的得到解决。
3、看里程
以价值七八十万的高端车型为例,即便二手车的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车况也不会太差,但如果是普通车型,超十万公里里程的二手车就不建议购买了。
另外有些车辆里程不足1万公里,价格也很便宜的“新车”,存在翻新车或者库存车的可能,要格外注意。另外,有些车主会给里程,这就需要根据经验仔细观察方向盘、座椅和档位等部件的磨损程度,来判断车辆是否符合预期。
4、鉴别事故车
想要鉴别事故车,可以通过焊点来判断。重中之重是检查的四个焊点:车头、水箱、框架以及大梁的焊点、车门密封条下方焊点、后备箱后围板焊点以及底盘两边的焊点。如果焊点不整齐或是形状不规则,就要谨慎购买。
5、鉴别泡水车
泡水车可以通过锈迹来鉴别,重点观察仪表台下方和座椅下方的铁支架,因为这些位置正常情况下不会生锈,只有进水后的水汽蒸发才会引起生锈。
6、合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车前一定要与卖家签订购车合同,其中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特别是对于不能及时过户的交易,应该在合同中特殊强调。
另外还要专门说明二手车的车况,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卖家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或者自行联系权威鉴定机构做鉴定。最后就是二手车的相关手续证件资料是否需要交付给新车主,也需要在合同中详细注明。
7、过户上牌
根据规定,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车主必须从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转移登记申请,否则会被处罚款,所以,在完成二手车交易之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尽快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8、保险
很多买家在购买二手车时都忽略了保险过户,如果没能及时变更保险,那么出险时的理赔就会很麻烦,另外还要注意保险的到期时间。
9、二手车售后
购买二手车时要向卖家确认后续的售后事宜,以保障后期出现问题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二手车交易需要哪些手续
1、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例如:2001年的普桑评估价为6万元,过户手续费:6万元×5‰=300元。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该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2、二手车过户费用计算新标准,根据计算,二手车过户费用新标准下二手车交易费整体将下降50%以上,尤其是1.8升排量以下的车型交易成本更低。
其中年份越短、排量越小的车,交易费降幅越大;同一款车型、相同排量,年份不同,其过户费也会有所不同。
3、二手车过户费用计算明细,目前二手车过户费用除了按照排量收费以外,其它的几项都是硬性指标,比如代办费用、评估车辆费、验车费、打票等。其中代办费用指的是委托经营公司过户产生的代办费用,收费标准一般为200元左右。
交易过户费用按照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谁来付;车辆评估费一般是180元左右,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所以一辆评估价格为6万元的二手车,过户总费用在910元左右。
以宝来1.8手动款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
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3年以上车型折旧率递减,每年过户费约降100元,则2001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100元=940元。以此类推。
1、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2、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以上内容参考:车主指南-福州二手车过户流程及费用,福州车辆过户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大连二手车过户
二手车交易市场怎样申请服务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证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如果买方为外地人,但是想要上当地的拍照,则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
4、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5、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想知道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买方是单位,也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7、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中极为重要,在签订之前必须注意合同的规范化,车辆信息要透明。避免不法分子在内容中利用“文字游戏”钻了空子损害买方的利益。
8、属于小、微载客车辆,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手车交易税税率是多少?买二手车还要交购置税吗?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车管业务,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从4月5日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接受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二手车市场及大型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申请。经授权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理在该二手车市场或企业内交易的国产9座(含)以下小型载客汽车的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办理二手车交易的车主,可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过户、选号、制证等流程,让二手车交易过户实现“一站式”服务。
二手车市场或者大型二手车经销企业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可到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车管总所综合业务受理大厅2至10号窗申请。具体要求与流程详见《广东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广东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
(201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是指从事机动车品牌专卖、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经营活动的企业,获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代办特定登记业务的专门机构。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的延伸,对外统一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授权企业简称,不得含销售品牌和商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名称。
第三条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同)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公开申请、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推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
第四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外观标识、内部管理、岗位设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应当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
第五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对全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新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批建和核准,对新建的除设在品牌专卖店的其他登记服务站的现场验收。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授权、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以及对新建的设在品牌专卖店的登记服务站的现场验收。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机动车品牌专卖店(4S店)设立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经授权可办理该店获准销售品牌的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并可同时办理上述车辆的抵押登记业务。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或者大型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电商)设立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经授权可办理在该市场或企业内交易的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的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
第八条大型机动车销售市场内有多个机动车品牌专卖企业的,可设立一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该市场内获准销售品牌的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同时设有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可以办理在该市场内交易的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的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
相邻的由同一企业法人经营的不同品牌机动车专卖企业,可只设立一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所经营各品牌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登记服务站和各品牌专卖企业之间的实际距离不得超过1000米。
第九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设立的登记服务站,经授权可办理在该企业内回收并拆解的辖区内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第十条具体业务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或核准后,由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授权并出具《委托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授权书》。
登记服务站应将授权书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大厅明显位置上墙公示。
第三章建设标准
第一节办公场地和设备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原则上应设在企业主体建筑内或者与主体建筑同一区域的其它固定建筑内。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设置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对外办证厅。办证厅内应设置开放式窗口和柜台,为办事群众提供轮候座椅、文具和业务表格式样,并按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配置电子显示屏和媒体播放机等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服务站外应预留满足需要的停车位。
车辆查验区应不少于2个车位,绿底黄线;背景墙可采用白底蓝字或蓝底白字;其他设置应符合《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4)要求。
第十二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配置存放业务材料和票据等物品的专用金属文件柜。存放牌、证、登记证书和档案的、还应设置专用牌证室。牌证室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齐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配置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二维码和条形码阅读器等办公设备,以及满足查验需要的查验工具和相机、PDA等采集上传器材。有条件的,应配置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现场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还应配置缴费POS机。
计算机配置要求:CPU主频≥2GHZ,内存≥2G,硬盘≥320G。采用“五十选一”选号方式的,应使用双屏显示器;采用“自编自选”选号方式的,应使用独立的触摸式选号机。现场打印证照的,应配备专用打印机。
第十四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统一通过“车管业务社会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开通满足需要的网络带宽,实行专网专线。
从非公安信息网络接入公安信息网络时,应符合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要求,并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第十五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办证厅、查验区、牌证室等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和“车驾管业务监控平台”对接,实时传输图像。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广东省公安机关内部场所视音频监控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规范》的要求。
查验视频应保存三年以上,其他视频资料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二节外观标识
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参照公安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对外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
登记服务站所有背景墙、标牌和指示牌均应采用警蓝色主体底色,指示性文字均应采用白色简体中文。
登记服务站可在附近主要路口设置路牌,并在大院内设置引导牌,有条件的还可在主体建筑顶部设置站名灯箱或招牌。
第十七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站名标牌应为竖式,可选用木材、型材等硬质材料,高2000mm,宽350mm,悬挂在建筑物入口处右侧。标牌应采用文鼎CS大黑字体竖式书写,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右侧为“××市公安局”,左侧为“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下部居中为“××(或授权企业简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下两部分长度比例为1:1。
第十八条办证厅应在背景墙居中离地面1500mm以上高度的墙体上,横向标明服务站名称;窗口应当为开放式柜台,并在柜台上摆放或在柜台上方悬挂岗位铭牌,统一标识为“业务受理”。
第三节辅助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由获授权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辅助工作人员办理业务,不派驻民警。
第二十条辅助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会讲流利的普通话,熟练操作计算机。应指定1名辅助工作人员为负责人,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业务、场地和其他辅助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负责人或辅助工作人员轮换的,应及时报授权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二十一条辅助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仪表整洁、态度热情,言语文明,行为规范;上岗前应接受相关业务培训,需要查验机动车的还应取得机动车查验员资格证书。
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应建立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辅助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和轮换制度。
第四节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业务只可代收行政事业收费,并免费提供填表、代缴代购网点内可以缴纳或购买的税费或保险、制作机动车标准相片、制作和领取牌证、固封号牌等服务。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代办费或服务费;严禁以“包牌价”或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打包收取车辆经销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将代收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免费提供的服务在办证厅明显位置上墙公示。
行政事业收费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当场缴纳。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收费时应向缴费人详细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出具收费凭证。
第四章设立条件和申请流程
第二十四条申请开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含)以上;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经营机动车销售或者交易业务的,年销售或交易量应不少于500辆,具体标准可由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对社会公示。
第二十五条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筹建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能反映上一年度销售情况的财务报表;
(三)品牌销售协议书或机动车交易市场资质许可文件;
(四)计划筹建的登记服务站选址、相关场地设计规划书及效果图;
(五)办理抵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支队车管所核准的可以办理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对场地进行实地考查,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同意后,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书面通知其按本规定要求筹建。
第二十七条建成后,由申请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验收:
(一)书面验收申请;
(二)主体建筑外观、办证厅、查验区、牌库、停车场、警务公开栏、业务范围和收费公示栏等实际效果;
(三)各类印章样本;
(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授权及签名样本;
(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业务和收费的承诺书。
第二十八条设在品牌专卖店的登记服务站,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业务培训和测试,并与申请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业务范围、办理权限、收费要求、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职责、牌证和档案安全管理责任。通过业务测试并签订责任书后,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授权办理业务,同时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其他登记服务站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后,报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现场验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后,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前款规定组织业务培训、测试并签订责任状后,正式授权办理业务。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迁移的,应当报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同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当在登记服务站迁移后10日内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申请企业法人或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影响原批准内容或需增加批准项目的,申请企业应按本规定第四章的要求重新申报。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无故暂停、撤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业务授权。对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撤消业务授权的,应先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条各地应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申请条件和批准程序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申请。
对申请设立的登记服务站,授权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在批准前通过互联网和办证大厅警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设立公开栏,公布各项业务的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办理程序,以及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应在业务大厅(含网上)集中公示辖区所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名称、地址、代办业务范围和省、市两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业务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将任何经营行为与办理业务捆绑,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办理业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辅助工作人员应引导机动车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窗口办理业务,现场签名并留照备查,不得自行持资料到窗口申请,或直接在后台办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全面加强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监管,定期组织巡查和暗访。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每个季度组织对各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第一责任人,应每个月组织对各服务站开展综合性检查;分管机动车业务的车管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应每周对登记服务站办理业务情况、查验车辆情况和业务档案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负责巡查的民警为日常监管责任人,应每个月对辖区内所有登记服务站进行至少一次巡查,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改正;负责远程查验车辆的民警为查验责任人,应加强对辅助查验员查验机动车的监督和复核;负责接收登记服务站交回档案的民警为审核责任人,应逐份审核归档材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向车辆管理所领导报告。检查、抽查和巡查情况应建立台账备查。
第三十四条登记服务站应每3天将办结的业务材料送车管所审核、归档。
一个身份证在登记服务站只能办理一次抵押登记,不得一人抵押多车,或者一车多次抵押。
车管所应当及时审核服务站办理抵押登记的材料,定期分析数据并与备案的金融机构互通信息,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第三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辅助工作人员档案,按授权业务范围在计算机系统准确设置用户权限;辅助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交流和轮换,应及时在计算机系统内更新相关用户信息。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
(一)内部管理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二)不认真负责,出现登记错误的;
(三)服务态度差,办事推诿、拖延的;
(四)工作人员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上岗,或者更换工作人员没有备案的。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业务授权3个月,并责令整改:
(一)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及再犯的;
(二)违反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超出授权范围办理业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牌证、档案丢失,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未经批准和公告,私自暂停业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未按要求公示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未按要求说明收费明细及出具收费凭证的;
(八)辅助工作人员未引导机动车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窗口办理业务,自行持资料到窗口或者直接在后台办理业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违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并永久撤消该站业务授权:
(一)有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及再犯的;
(二)存在不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的,违规收取代办费或服务费的,以“包牌价”等形式将经营行为与办理业务捆绑,强制打包收取费用的。
(三)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违规办理业务的;
(四)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以及未列入《公告》的机动车办理牌证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违规授权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或者超出规定范围授权办理业务的,以及在现场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所授权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无效。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收回现场验收和业务授权职责,并追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领导和经办、验收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辅助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予以辞退,今后不得聘用或代办车管业务;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车管所因审核、监管不到位,或失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审核、监管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可根据本规定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向社会公示,并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本规定发布后,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在正规化建设标准、网络安全、业务范围等方面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登记服务站确有需要办理其他业务的,由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准,并视情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金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邮政等社会机构如需代办抵押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等业务的,由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各地实际另行制定管理规定,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同意后开展。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2012年《广东省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批准设立的各类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综合服务站,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由所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重新核定,并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
1.
个人之间的二手车交易是不需要上税的。
2.
公户过户的二手车才需要交税。
3.
购买二手车是不需要交购置税的。
4.
购置税只需要第一次购买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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